朱印船贸易终结的原因 朱印船贸易的影响

  朱印

船贸易的开始是德川幕府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而当这种功能结束了,它也就该退出历史舞台了。朱印船贸易前后历经32年,不仅对日本政治经济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且对东亚以及东南亚地区贸易体系发展的作用更是不可小觑。  朱印船贸易终结的原因

朱印船制度建立之后,日本对东南亚贸易异常活跃。但是,17世纪30年代,随着幕府禁教和锁国政策的不断加强,朱印船贸易逐渐萎缩。1635年,幕府全面禁止日本人出海后,朱印船贸易也宣告结束。可以说,朱印船贸易的终结与幕府禁教和锁国政策、东西方势力的冲突以及东南亚贸易环境的变化紧密相关。其终结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幕府禁止天主教传播的需要。

天主教在16世纪中后期传到日本,其势力不断膨胀。1610年,日本全国的天主教徒已达70余万。面对不断发展的天主教势力,幕府感到自身的统治受到了威胁。1611年,德川家康开始禁止天主教传播。1616年,德川幕府颁布“元和禁教令”,将禁教与限制贸易联系起来,禁止外国人在日本国内从事商业活动,并限定外国商船只准停靠在长崎和平户两港。荷兰与英国等新教国家积极支持幕府的禁教政策,以期达到限制朱印船贸易和打击信仰旧教的葡、西贸易商的目的。1620年,荷兰人和英国人拦截了一艘从马尼拉返回日本的朱印船,在船上发现了两名企图偷渡入境的传教士。他们迅速将此事报告给幕府,导致了后来幕府镇压天主教徒的“元和大殉教”。同年,驻平户的英荷两国商馆在呈给幕府将军的书信中写道:“请求陛下不要将许可证颁发给去这些地方(吕宋和澳门)的戎克船(帆船)……如果继续日本到吕宋和澳门的航行,正如陛下所知,不论如何严厉地禁止,也不能断绝伴天连(传教士)从当地的流入。”)他们又列举出朱印船种种违法行为,怂恿幕府停止颁发朱印状。幕府也认识到朱印船贸易是传教士偷渡日本的重要途径。因而在镇压天主教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海外贸易的限制,严格控制朱印船出海:一方面,只允许七家与幕府有密切关系的特权商人从事朱印船贸易;另一方面,设立奉书船制度,即在原有的朱印状外,还要有老中的奉书才能出海进行贸易。朱印船贸易虽然被严格限制,但是船上的船员和客商在利益的驱使下经常私贩武器和帮助传教士偷渡入境。幕府感到要想彻底断绝海外的天主教徒与日本的联系,就必须停止朱印船贸易。

  其次,东西方势力的冲突以及东南亚贸易环境的变化。

朱印船贸易的发展,不仅打破了葡萄牙对日贸易的垄断,而且对欧洲商人在“日本—中国—东南亚”贸易圈的殖民贸易造成了严重的冲击。1615年2月,耶稣会士在报告中写道:“1600年至1602年,日本人还很少远航海外,只不过有几艘船来到马尼拉出口面粉。1612年,葡萄牙商船购买了1300公斤的生丝。而日本的帆船、马尼拉船、中国船则购买了5000公斤。这是葡萄牙人不像以前那样受到重视的原因。特别是在交趾支那,严重影响了贸易活动。中国人出口了大量生丝到该地,日本人前来将其购入,装到他们的帆船上运回日本。”在台湾、暹罗等地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在1624年1月3日,荷兰驻巴达维亚总督和印度参事会员发出的报告中指出:“住在暹罗的日本人抢在帆船Muyden号到达之前,迅速地以非常低廉的价格收购了鹿皮16万张和苏木20万斤,装到从当地出发的戎克船(帆船)上运到了日本。而Muyden号仅收购到劣等的鹿皮8000张。我们在这方面损失了商业利益。”

面对朱印船贸易的冲击,欧洲殖民者采取措施限制朱印船贸易,甚至不惜与朱印船直接发生冲突。例如,1602年,菲律宾的西班牙殖民当局将到此的朱印船限定在每年6艘,1608年减少到4艘,并且向朱印船征收进口税。1608年肥前大名有马晴信的朱印船从占城回航的途中暂时停泊在澳门,与葡萄牙人发生冲突,双方各有死伤,朱印船所载物资也被葡萄牙人夺去。荷兰在1624年占领台湾,第二年就开始向在台湾进行交易的朱印船征收10%的关税,并企图阻止朱印船与中国商船的生丝贸易。1627年,西班牙舰队在暹罗的大城府捕获了两艘到此进行贸易的朱印船,并夺走朱印状。由于朱印船贸易迅速发展导致日本与西方殖民者之间的矛盾升级,关系紧张。虽然通过协商有所缓和,但无疑影响到朱印船贸易的正常开展。在安南、暹罗等东南亚国家,朱印船贸易最初受到这些国家的欢迎。但是,后来朱印船商人卷入东南亚国家内政,导致这些国家对朱印船的排斥。安南国当时是南北纷争,北方郑氏与南方阮氏战争不断,朱印船向双方都供应武器而渔利,结果招致南北双方的抗议。而在暹罗,活跃于暹罗政界的日本人山田长政,因为卷入王位继承问题而在1630年被毒死,繁荣一时的大城府日本町也被暹罗军队纵兵焚毁,日本人逃往邻国柬埔寨。幕府因而停止向暹罗派遣朱印船。

  第三,德川幕府主导的贸易体系的建立。

从1604年开始,幕府就对进口量最大的生丝实行了丝割符(符契)制度,即进口生丝的专营制度,通过统一定价、统一购买等行政性手段,掌握生丝交易的主导权。这一制度首先用于葡萄牙对日贸易,而后又用于荷兰和中国对日贸易上。幕府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对外来船只的管理体系,限定了各国对日贸易的港口。幕府还吸引各国参与对日贸易,使生丝等商品的进口途径多元化。在这一背景下,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国商人对日贸易竞争激烈。因此,幕府逐渐掌握了对外贸易的主导权,可以左右进口商品的价格,控制商品的进口数量。这样,终止朱印船贸易,对海外产品的供给与需求不会产生太大的冲击和影响。

此外,伪造朱印状偷渡海外事件的不断发生也促使幕府停止朱印船贸易。

在上述多种因素的作用下,1635年5月,幕府发布第三道锁国令:“一、严禁派遣日本船出海;二、不许派遣日本人出海去他国,偷渡者死罪,其乘坐的船只扣押没收”,完全禁止船只出海。至此,持续了30余年的朱印船贸易遂告结束。

  朱印船贸易的影响

朱印船贸易虽然仅仅持续了几十年时间,但其对东亚以及东南亚地区贸易体系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朱印船贸易促进了“日本—中国—东南亚”的货币流通体系的发展。朱印船出海进行贸易时,都要携带大量的白银,将其作为贸易结算货币。17世纪初,日本每年的白银输出量达200吨,估计占世界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其中通过朱印船贸易流到海外的则占全世界年均总产量的9.15%。这些白银大部分流入了中国,弥补了中国由于商品经济发展而导致的金属货币不足的问题。此外,铜和铜钱也通过朱印船大量流入东南亚地区,促进了当地货币体系的建立。

朱印船贸易对东南亚各地的市场和价格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影响到欧洲商人的贸易活动。“每当朱印船进入东南亚港口后,当地的市场顿时活跃起来,日本商人大量购买当地的商品运往国内。所以面向日本的商品的价格会迅速提高,以至于严重影响了欧洲人的贸易活动”。由于朱印船使用颇受东南亚人民欢迎的铜钱和白银作为支付货币,并且依靠东南亚日本町的日本人从事运来的商品的出售和当地商品的购买,采取预付款的方式,约定不得将生丝卖给其他国家的人,有着较为完备的贸易网络,故而在与欧洲商人的竞争中占据上风。

朱印船贸易对东南亚的农业生产方式也产生了影响。东南亚当地养蚕是一年两季,并且居住在当地的日本人事先预约桑苗和蚕茧,这样种桑养蚕不仅有利可图,而且低风险,农民纷纷从栽培稻米和甘薯转行养蚕。朱印船贸易刺激了东南亚商品经济的发展。

纵观朱印船贸易的发展史,可以看到这一贸易形式在确立、发展、终结的每个阶段都受到德川幕府的控制,体现了幕府内外政策的变化。朱印船贸易制度是幕府为强化自己的统治、打破葡萄牙人对日贸易垄断而建立的;在朱印船贸易发展的过程中,幕府亦从控制贸易主导权的角度逐渐削减了朱印船贸易商的数量,限定为七家与幕府有密切关系的御用商人;当朱印船出现偷载传教士等违背幕府政策的情况,并与欧洲殖民者发生冲突时,幕府便从维护自身统治的需要出发,实行锁国政策,终止朱印船贸易。在德川时代初期,幕府虽然积极鼓励贸易,但却是以强化自己的统治为前提和目的的。同时也可以发现其贸易的主要内容就是白银与中国生丝的交易。商人们之所以能进行朱印船贸易,并在欧洲商人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拥有大量的白银等金属货币。而之所以要进行朱印船贸易,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与中国商船在东南亚进行第三地贸易,购入获取生丝。通过白银与生丝的交易,朱印船贸易在客观上促进了“日本—中国—东南亚”贸易圈的发展,提高了区域经济发展的相互依存性。